
上诉庭周三驳回大马竞争委员会,寻求恢复Grab罚款8677万令吉的建议,所提出的上诉。
上诉庭周三驳回大马竞争委员会,寻求恢复向疑涉反竞争行为的电召车公司Grab及其两家子公司开罚8677万令吉的建议,所提出的上诉。
由拿督南达峇兰、拿督林宗方及拿督阿末卡马组成的三司一致驳回竞委会的上诉,并谕令它支付5万令吉堂费。
林宗方在发表裁决时说,竞委会的上诉无法律依据。
他说,Grab、Grabcar私人有限公司及MyTeksi私人有限公司无法通过内部补救程序,对该拟议的决定(罚款8677万令吉)提出上诉。
他提到,高庭法官裁定,竞委会对这些公司展开的调查存在程序不当的情况,而此裁决并无任何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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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宗方说,竞委会对2019年的投诉处理草率,构成程序不当的情况。
他指出,没有证据显示竞委会曾通知这些公司有关2019年的投诉调查,剥夺它们了解具体指控的机会。
2023年7月6日,Grab、Grabcar和Myteksi成功取得撤销竞委会罚款建议的庭令,竞委会不服裁决提出上诉。
此案始于2019年12月,当时这3家公司入禀司法复核,挑战竞委会指控它们违法竞争法令,尤其是向其司机施加限制性条款,而提出的罚款建议。
吉隆坡高庭在2020年2月驳回这3造的申请,理由是此举为时过早,因为这项拟议的决定还未有定案。
Grab随后提出上诉,上诉庭在2021年4月批准上诉,并发出司法复核准令,同时将此案退回高庭进行完整审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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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至2022年,联邦法院驳回竞委会就上诉庭裁决所提出的上诉准令申请,高庭接着在同一年聆审上述的司法复核。
在本日的庭审,竞委会的代表律师是丹斯里汤米汤姆斯和赖伟雄(译音),以及3家公司的律师团队是以拿督马力英迪亚为首。
(源自马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