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阿都拉萨依斯迈(左)周三下午再度被控,不过他否认有罪,并获允以2000令吉保释候审。
涉及“非穆用餐被掌掴案”的65岁男子阿都拉萨依斯迈,周三下午再度被控,不过当事人否认有罪,并获允以2000令吉保释候审。
虽然65岁的被告阿都拉萨依斯迈今早(19日)处以“获释但不等同无罪”(DNAA),但他在下午时段重新聆听控状后,否认有罪。
根据替代控状,阿都拉萨依斯迈在本月16日,下午6时15分,于新山广场的一家连锁超市里,蓄意致伤21岁的男子林兆中(译音),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致伤),一旦罪成,可判处监禁最高1年或罚款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控方一度建议以8000令吉保释候审,不过代表律师以被告学历不高,虽是退休公务员,可是依然需要照顾3名孩子,而其中一名孩子目前在沙巴大学升学为由,希望法庭可以降低保释金。
承审推事莎米妮允最终以2000令吉保释金,以及一名担保人准允被告保释候审,被告阿都拉萨依斯迈于在下午3时30分交保后离开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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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控官诺阿菲嘉副检察司较早前指出,由于此案之前的控状存有技术问题,因此柔州副检察司办公室指示今午重新再提控。
此案将延至4月29日过堂及呈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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