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昭坤出庭。(档案照)
台湾男子陈昭坤2023年拿菜刀杀死同居8年、提议分手的刘姓女友,一审法官庭认为他毫无悔悟之心,依杀人罪判他无期徒刑。陈上诉后抄16本心经当庭呈给法官被退回,二审仍判他无期徒刑,最高法院17日驳回上诉,全案定谳。
联合新闻网报导,陈昭坤与刘女分手,刘女2023年月12日下午1点多,在颜姓、杨姓女性友人的陪同下,回到同居处拿衣物,颜女、杨女在1楼等候。陈求刘女复合遭拒,用左手掐刘女脖子说“要死大家一起死”,并从厨房流理台下方取出菜刀,砍杀刘女左后颈砍杀多刀,刘女当场死亡。
一审法官庭审理时,陈自述不爱读书,23岁退伍后陆续做了许多临时工工作,其中以柏油工作时间最久,至少做了将近20年。陈2006、201年都曾提供金融机构帐户,成为帮助诈欺取财犯。
法官考量陈已知道刘女死亡,警方到场后喝令开门,陈未理睬,期间以换衣服为由推拖拒不开门,并清洗血迹、将凶器放在厨房水槽灭证,还打电话给儿子,将起因归究于被害人和朋友,甚至谎称死者曾当场对他骂三字经,难认有悔悟之心。
家属:抄写佛经博同情
陈未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说遭羁押后有在看守所内抄佛经,被害人家属认为这是脱罪的借口和假象。
陈仅针对量刑上诉,并认为自己符合自首减刑要件。二审审理时,陈昭坤呈上16本般若波罗蜜多心经给法官,诉求减刑,审判长质问“写这么多本在写什么?不是抄一抄就收到你的功德”,并将心经退回。
审判长还说,“抄写心经教了你什么?还是只跟著抄?”、“杀人、抄佛经、不能学坏”有关联吗?
告诉代理人向合议庭表示,家属从一审就不接受陈抄写的心经,这根本不是家属要的道歉方式,陈抄写佛经是为了博取同情,不是真诚悔悟,合议庭无审酌必要。
二审认为,员警到场时,陈拖延数分钟才开门,陈之后虽开门向员警表示杀死刘女要自首,但不是在有侦查犯罪职权公务员知悉犯罪事实及犯人之前坦承犯行,不构成自首,仍判无期徒刑。最高法院认为判决认事用法没有违误,量刑妥适,驳回上诉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