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杰根(右4)指不法之徒为方便运输至他处重新包装,将津贴食油装入集装桶中。
槟州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局成功捣破非法囤积津贴食用油仓库,起获约1万3750公斤津贴食油,连同充公作案工具及车辆,共总值近13万令吉。
当局主任杰根周五在记者会上表示,该局人员于1个月前接获可靠情报,经执法组展开长达2个星期的详细探查后,昨日(13日)晚上8时30分,拉队前往威南爪夷一带某间仓库展开突击行动。

他说,执法员抵步时,厂内共有6名男子正进行剪开1公斤装津贴食油倒入集装箱及塑料容器的活动,当场将6人逮捕。
他说,上述6名男子年龄介于24岁至40岁;相关仓库业主无法出示可合法贮存食油相关执照,已违反1961年供应管制法令。

他指出,初步调查发现,该仓库共存放2300包1公斤装津贴食油、约1万250公斤已被分装在11个大型集装桶及5个蓝色塑料桶的津贴食油、以及1辆疑用作运载食油的车辆,内装有约1200公斤津贴食油;同时发现大量已被剪开的1公斤装津贴食油包装袋。
他表示,起获的包装袋共有4个品牌,其中3个是来自槟城厂家、另1个则来自吉打;执法员亦在行动中充公作案工具,包括折叠刀、抽油泵、输油管、不同尺寸的篮、黑色塑料桶,及一张个人电费账单。

他透露,上述仓库距离住宅区不远,相信不法之徒营运非法仓库已有一段时间,且利用斋戒月开斋时间运作,以免被察觉。
他说,涉案不法集团相信是从多个管道获得津贴食油后,再重新包装售予工业用途;至于通过何种方式销售,仍有待进一步调查;1公斤装津贴食油市价为2令吉50仙,不法集团重新包装后,可以5令吉的工业价格出售,牟取其中差价暴利。

当局援引1961年供应管制法令及1974年供应管制条例第 3(1) 条,调查此案。
在相关法令下,一旦罪成者,个人可被罚款最高100万令吉或监禁最高3年,或两者兼施;若重犯,罚款最高可达300万令吉或5年监禁,或两者兼施;而公司组织,首次违法最高可被判罚200万令吉,重犯可被判罚高达500万令吉。

他补充,据当局统计数据,槟州每月的津贴食油需求量约3084吨;避免津贴食油遭滥用,当局将继续积极展开取缔行动,同时吁请民众成为当局耳目,一旦发现可疑活动,可通过WhatsApp 019-279 4317 或 019-848 8000;投诉官网e-aduan.kpdn.gov.my、呼叫中心1-800-886-800、电邮[email protected],或手机应用程式Ez ADU KPDN,向当局提供情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