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黄家业两项控状罪成,各被判监禁6年同时期执行,但在辩方律师要求下,法庭批准暂缓执行,直到他提出上诉,高庭作出判决为止。
面对两项控状,即涉嫌剥削及虐待戒毒中心入住者及贩卖人口及贩运移民的拿督黄家业两项控状罪成,各被判监禁6年同时期执行,但在辩方律师要求下,法庭批准暂缓执行,直到他提出上诉,高庭作出判决为止。
地庭法官马兹里列出4大条件批准判决的暂缓执行,第一是辩方必须于周四针对每一项控状交保4万令吉,并且也须在当天提呈上诉文件;第二是黄家业保释必须由2名大马公民作为担保人;第三是护照将被法庭扣留,以及第四每月必须向警方报到。
较早马兹里宣判,涉嫌剥削及虐待戒毒中心入住者,以及被控触犯2007年反人口贩卖及反贩运移民法令第12条文的黄家业,每一项控状判监6年,但刑期同时执行。
黄家业代表律师黄钰焙在法官宣判后,提出暂缓执行判决的要求,直至辩方提出上诉,高庭作出判决为止。

黄钰焙提出暂缓执行判决要求的理由分别为黄家业没有犯罪前科、也不会潜逃,以及目前也面对其它在北海法庭审讯的案件,并且在被控后,也没有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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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家业也是槟州前进党主席,他因涉嫌剥削及虐待戒毒中心入住者于2022年被捕,同年11月被控触犯2007年反人口贩卖及反贩运移民法令第12条文,当时他不认罪,并获准以3万令吉保释。
据媒体早前报道,根据控状,被告黄家业被控于2022年6月至7月3日及7月7日至10月29日,分别在威南新邦安拔一家小贩中心及槟岛东北县吉打路6间店屋,通过滥权方式,对一名女子罗依莹(译音,35岁)进行人口贩卖,以达至强迫剥削劳工的目的。
上述行为已抵触2007年反人口贩卖及反贩运移民法令第12条文,并可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监不超过20年及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