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于去年12月的抗议活动中,对女性做出猥亵手势,警员在推事庭否认有罪。
法庭官员在推事阿伦佐迪面前宣读指控后,33岁一巡伍长莫哈末法里斯否认有罪并要求接受审判。
被告被控于去年12月13日,在敦拉萨路一座建筑前,向26岁女摄影师做出不雅手势。
被告的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509条文(蓄意悔辱他人贞洁)。若罪成,可面对最高5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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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检控官维维阿斯尼塔建议推事以7000令吉保释金,外加一名担保人让被告保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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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如何,被告的代表律师以被告须养育家庭及父母为由,要求将保释金降至最低。
推事最终允许被告以3500令吉及在一人担保下保外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