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方美铼(左3)向市长巴德鲁(右2)了解稻田地非法填土事件的情况。
威省的稻田地非法填土事件层出不穷,其中威北县在去年有26宗、威中28宗及威南有8宗,社会群众受促充当威省市政厅的耳目,阻止这类事件重演,事关稻田地是要确保民众有充足的米粮。
槟州地方政府及城乡规划委员会主席方美铼说,类似在稻田地进行的非法填土活动,是要在相关的地段建设房子后出售予民众。
他说,涉及非法填土的人士是向稻田地主购买地皮,然后在一块面积较大的地坡上,分割出较小的地皮后,在这个较小的地段建造房屋,继而将相关的房屋出售。
他周日与威省市长拿督巴德鲁巡视威中峇东亚拉(Permatang Ara)两块占地约2英亩非法填土的稻田地后,向媒体这么指出。
他指出,威省市政厅将会继续采取严厉的行动对付,没有获批准进行发展计划的稻田区地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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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威省市政厅在去年8月24日接获投诉,指威中峇东亚拉(Permatang Ara)面积约2英亩的稻田区进行非法填土的活动,这已抵触1974年道路、沟渠及建筑物法令70A节(133法令)。
他指出,威省市政厅在去年8月26日发出停工令,而该厅执法组在去年9月至12月31日期间展开的监控,在上述的稻田区并没有进行任何的非法活动。

他说,今年1月7日该稻田地的填土活动死灰复燃,因此,市厅再次发出停工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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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透露,今年3月6日威省市政厅再次接获上述稻田地进行填土活动的投诉,市厅就立即采取行动,并充公一辆运载泥土的罗里。
他说,市厅援引1974年道路、沟渠及建筑物法令(133法令)进行调查,违例者可在1976年城乡规化法令(172法令)下受到对付,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年或两者兼施。
他表示,更严格的监管工作将会持续的进行,确保稻田地非法活动的事件不会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