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州行动党公共投诉局副主任李文彬说,大多数业主把房产出租交予地产中介代为处理,若被揭发进行不法活动是会不知情,但是警方不能在这样的情况下把业主、联合管理机构和保安公司视以“同谋”或“串谋”看待。

李文彬。
他发表文告说,大部份业主在地产中介将房产出租后鲜少过问,即使业主知道租户身份,租户是有可能代替他人租下有关房产,一旦被揭发进行不法活动,业主不知情并不奇怪。
他说,他不认同警方表示一旦发现出租房产涉及不法活动,业主、联合管理机构和保安公司或将被追究责任的说法,不法活动是隐蔽进行,没有被人发现,也不能将责任归咎于业主、联合管理机构和保安公司。
“除非警方调查过程中有足够证据证明有同谋或串谋,否则将业主、联合管理机构和保安公司列为与犯罪集团等同罪名,难以令人信服。”
他指出,他接获不少业主申诉出租房产,被不法份子利用进行挖矿或诈骗活动,不否认有部份业主房产出租后就不再过问,所以业主无法辨别租户身份和地产中介所提供的租户资料是否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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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任何一位业主是不会自找麻烦,如果发现房产租给涉及不法活动的租户,是会主动向警方提供情报。”
他说,业主是有责任防止个人房产被用于非法活动,必须定期上门检查。
他也呼吁业主,如果房产出租了,必定期检查房产以确保出租后不被利用进行不法活动,而作为地产中介,也要确保租户所提供个人真实身份需要核实,因为地产中介有责任保护公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