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莫哈末苏菲安(右)被反贪会官员押离法庭。
一名警察伍长涉嫌在4年前向拥毒男子索贿500令吉,周一(3月3日)上午被提控上亚罗士打法庭,被告面对控状俯首认罪,被判罚款3000令吉。
莫哈末苏菲安,现年38岁,是哥打士打县防范罪案及社区安全组伍长。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2021年3月6日,在吉打州土地及矿物局,向一名39岁男子索贿500令吉,作为不采取行动对付后者拥有毒品案。
被告此行为已抵触刑事法典第165(公务员不得接受任何贵重物品或礼物)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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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在聆听完控状后俯首认罪,被告没有聘请律师。他向法官求情时,要求轻判且不要判他监禁,他表示其妻子没有工作,还需承担4名尚在读书的孩子。
亚罗士打地庭法官普里希拉最终判被告罚款3000令吉,如果无法缴付罚款,则以6个月监禁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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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主控官为反贪会检察司莫哈末祖法迪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