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大马媒体理事会法案在三读下顺利通过,不过民间组织异口同声的反对政府委任两名政府代表在大马媒体理事会内。
10个民间组织昨日(26日)在得到5个组织认同之下,针对大马媒体理事会法案通过一事发联合声明指出,此举将破坏独立自主机构的目标和宗旨。
这10个组织为大马独立新闻中心(CIJ)、ARTICLE 19、独立媒体运动(GERAMM)、姐妹正义联盟(JFS)、人民之声、阳光计划(Sinar Project)、国际特赦组织马来西亚分会、人权中心(MCCHR)、大马半岛新闻从业员职工会(NUJM),还有网路性别暴力监督组织Kryss Network。
不过他们补充,随着通讯部副部长张念群声明两名政府的代表,将是熟悉媒体业的专业人士,比如来自《马新社》或者RTM的代表,他们希望当局可在日后促进媒体的独立性,并视公众的权益为优先,而不是出自于政治的权宜之计。
他们也认为,为了确保此举不是出自于安抚媒体和公众,政府必须赋予大马媒体理事会充分的权力和资源,让他们可以履行改革的任务,而这些举措包括政府不可协商的承诺,即废除具有压迫性的法律。
这些法律分别是1984年印刷和出版法令(PPPA)、1948年煽动法令、1972年官方机密法令、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11及第233条文、1950年证据法令第114A条文、刑事法典第203A、499、500条文以及修正2010年吹哨者保护等法令。
他们认为如果不同时作出法律上的改革,那么大马媒体理事会将会被削弱,有名无实。
有鉴于此,他们敦促政府在媒体法令改革上,制定出明确的路线和时间表,来真正实现马来西亚的媒体自由。
这些民间组织表示,我国在世界新闻自由指数的排名,从2023年的第73名下降至2024年的第107名,反映出我国在维护媒体自由方面的不良表现,而作为第四权力,自由和负责任的媒体是民主的基石。
而在充斥虚假信息、仇恨内容、种族主义、偏见、厌恶女性或仇外心理驱动的不道德报道,以及滥用人工智能 (AI) 和演算来最大化利润的环境下,他们希望这项法案可以保障媒体自由、维护新闻的诚信、促进和赢得公众对我国媒体的信任,并让媒体从业员可以自由运作的同时,遵守最高的新闻原则和实践。
有鉴于此,他们呼吁所有媒体组织加入大马媒体理事会,共同维护媒体作为第四权力的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