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年前威北平安村冷冻厂印尼外劳涉嫌挥刀砍死老板妹妹案件,北海高庭法官周五(21日)做出案件裁决,判处被告谋杀罪成名立,判处监禁35年及鞭苔12次。
被告祖纳登,38岁,是在2018年12月31日被控上庭,当时面对3项谋杀案提控,指被告在2018年12月19日,大约下午4时,在威北平安村的一间冷冻厂内,致死谢淑妮,触犯刑事法典第302条文。
次控状指被告在上述日期、时间及地点,以利器(巴冷刀)严重致伤杨伟强,触犯刑事法典326项条文。
第三控状指被告在上述日期、时间及地点,以利器(巴冷刀)严重致伤谢勇正,触犯刑事法典第326条文。
案件中被严重致伤的是死者的儿子及侄儿。除了谋杀的控状,其余的2项提控在2022年期间,已经在释放不等于无罪下(DNAA)情况下撤销,高庭只判 理谋杀控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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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在今日高庭法官法迪雅做出判决后,代表律师决定上诉,被告因而还押槟城监狱。
案件由副检察司李润强负责,他向法庭及法官陈述案件的严重性,以及被告所犯下的杀人及伤人的严重罪刑,向法庭动议死刑判决。
他表示,被告是该公司的员工,死者是东主的妹妹,而案件中还有2名人士严重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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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是名外劳,聘有律师出庭辩护,代表律师锺氏也向法庭陈述,被告在印尼还有4名18岁以下的孩子。
控方在案件审讯中,总共传召21名证人;辩方则只有被告一人选择自辩,由于不获保外,被告在这几年里一直关押在槟城监狱候审。
今日,印尼大使馆代表亦出席旁听案件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