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骑摩托车因头盔带未扣被拦下而“辱骂”警员,法庭撤销原判决,改判男子无罪。
台湾台南市一名陈姓男子去年2月某日骑摩托车经过路口时,因头盔带未扣,被警员拦下。由于急于赶往医院接母亲的他,一时情绪激动,口出恶言辱骂警员,称「真的有够机歪」,结果当场被警方逮捕并移送法办。陈男一审被判处罚金3万台币(逾4000令吉),罪名为侮辱公务员,他对此判决提出上诉,二审结果竟然发生逆转,最终改判无罪,背后的原因也得以曝光。
根据法庭判决,事件发生在去年2月22日上午8点多,陈男骑机车经过台南市中西区忠义路2段与中正路口时,因头盔带未扣而被卢姓警员拦停。尽管陈男配合接受检查,但在过程中情绪失控,愤怒地说出了「你真的有够机歪」,随后被警员逮捕,并依妨害公务罪送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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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后续的警察询问及检方调查中,陈男坚称自己并无妨害公务的行为,并表示自己没有恶意、也未违法。他指出,警方未听取他的解释,因此情绪激动后才说出不满的言辞。他强调,虽然有提到「倒楣、鸡八」,但自己并非针对警员,且当时也朝向另一侧。尽管如此,检方仍然起诉他并要求简易判决,陈男最终出示了与警员的和解书,仍被判罚款3万元。
陈男不满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二审法院根据警员佩戴的密录器纪录,指出陈男当时因急着赶往医院接母亲,并且还要上班,因此情绪激动。在辱骂警员之前,他曾高频率地表示「我上班来不及了」、「你这样会害死人」,还多次提到「我老母在住院」,可见他因着急而情绪激烈。法院认为,陈男的言辞并非出于侮辱公务员的故意,而是因为急迫心情和对未能及时沟通的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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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法院表示,陈男有配合警方进行盘查,虽然之后以言语发泄不满,但并未实际妨碍警务的正常进行。因此,法院认为此行为不符合妨害公务罪的构成要件,最终撤销原判决,改判陈男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