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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被告(左2起)周五(14日)面对在公共场所作出骚扰行为的罪名,右2是邱欣仪。
在机场骚乱的中国夫妇,个别在公共场所蓄意脱剩内衣和内裤,而于情人节被判猥亵罪名后,当场认罪,两人获准以一万令吉保释外出,此案将于3天后过堂。
这两名被告史迁(28岁)和徐剑锋(27岁)周五在雪兰莪州雪邦地庭面控认罪后,获得法官阿末弗亚批准,每一名被告需个别以5000令吉保释金与交出护照,并获得一名本地担保人担保他们,才可以获得保释。
女被告与男被告个别在中国担任教师与从事资讯工艺的工作,根据控状,女被告被控于上周日(9日)中午11时55分,在吉隆坡第二机场的Q5闸门,刻意造成民众不安,解开衣服至可以看到内衣。
男被告则被控于同一天中午11时33分,在同一机场的Q15闸门,刻意造成民众不安,解开衣服至可以看到内裤。
他们的行为已经抵触刑事法典第294(a)条文(在公众场所作出骚扰他人的猥琐行为),一旦罪名成立,被告可以被判监禁3个月、罚款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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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被告在通译员的翻译下,向法官表示明白控状。
待主控官努鲁法拉欣建议两名被告个别以6000令吉保释金和两名被告要个别有两名本地担保人担保,和要求他们交出护照后,两名被告的代表律师邱欣仪求情指他们每月薪水2000马币与按时到法庭,要求法官作出最低的保释条件后,法官才作出上述决定。
法官也裁定,此案于下周一(17日)过堂,此案回到推事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