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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拉:虽然我国高等法庭及以上的法庭多数使用英文辩护,但职业律师不能忽略马来文的重要性。
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副部长古拉指出,虽然我国高等法庭及以上的法庭多数使用英文辩护,但他呼吁执业律师不能忽略马来文的重要性。
他说,虽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LP)课程的教学内容以英文为主,但是律师依然需要良好掌握马来文能力。
他指出,要获得律师资格的其中一个条件是,大马教育文凭(SPM)的马来文必须得到优等(Kredit)成绩,因此,掌握马来文是成为职业律师的条件之一。
“在推事庭和地庭,多数的案件都是以马来文进行审理。但我们不要忘记,可以说有90%的书籍都是以英文编写。因此,我们在掌握英文的同时,也要掌握流利的马来文。”
古拉是今日(12日)在国会下议院问答环节,答复伊党勿述国会议员仄莫哈末祖基菲里的附加提问时,如是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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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古拉指出,法律职业资格鉴定局(LPQB)在去年10月,同意成立负责探讨通用法律课程考试(CBC),或通用法律考试(CBE)可行性的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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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该委员会将由大马律师公会主席领导,以探讨相关考试的课程大纲、管理及教学人员等。
此外,古拉表示,本身同意让来自沙巴和砂拉越的代表,成为法律执业资格鉴定局的成员。
他坦诚,法律职业资格鉴定局的成员需要做出调整,以纳入更多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士和利益相关者,当中包括来自沙巴和砂拉越的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