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街朝妻子车泼汽油纵火案的25岁嫌犯今日被控,他否认有罪,获准以8000令吉保外候审,且须上交护照。
这名汽车零件店员工蔡高峰(译音Chai Kaw Fung)被控于2月2日晚上10时20分左右,在柔佛再也一间私立医院前的地不佬路段纵火焚烧其21岁妻子的轿车,导致她蒙受财物损失。
蔡高峰于周一在法官塔尔哈面前被控纵火毁坏财物罪,但他否认有罪。他被控抵触《刑事法典》第435条文(蓄意纵火),一旦罪成,最高可被判处14年监禁及罚款。
副检察司茜蒂法蒂玛向法庭提出2万令吉的保释金建议,并附加3项条件:要求被告每月向警方报到一次、交出护照,以及不得骚扰受害者和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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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家庭纠纷向妻子车子泼汽油纵火的25岁被告周一被控上新山地庭。
被告律师吴子翰(译音)则要求降低保释金至5000令吉,理由是被告需供养2岁的孩子及年迈的父母,而其每月工资仅3000令吉。
此外,律师也请求法庭不要扣押被告的护照,因为其工作需要前往新加坡提取货物。
最终,法官允许被告以8000令吉保释,并命令他上交护照,同时需遵守控方提出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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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随后将此案定于3月11日过堂及提交文件。
此前,该事件的视频在社交媒体上疯传,画面显示一名愤怒男子驾驶多功能车拦截一辆轿车,然后向车头泼洒汽油并点火焚烧。
据报道,新山南区警区主任拉勿士拉末助理总监表示,涉案男子与受害者因误会发生争执,事发时起火车内的4名乘客都安全逃出车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