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学运分子控诉,她被警方传唤录取口供助查两个月前的一场集会期间,遭一名男性警察陪伴进厕所和想教她“锁厕所门的方式”,令她感到害怕;警方已接到女事主的报案和介入调查。
吉隆坡总警长拿督鲁斯迪表示,警方证实接到一名女事主投报,后者是针对警察的行为不满而报警。
他周六发表声明,女事主较早时被警方传唤,协助调查去年12月19日的一场声援巴勒斯坦集会;警方是援引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第9(5)条文查案。
他表示,与此同时,另有8人因在旺莎玛珠警区总部建筑物聚集声援这名女事主,也被警方传唤接受调查。
鲁斯迪表示,警方还在调查此案,民众受促勿对此案作出任何可影响调查工作的揣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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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睦达总秘书阿米尔在社交媒体X平台上载的女事主报案内容,周四(6日)下午2时30分,她被警方传唤到旺莎玛珠警区总部后,在没有律师的陪伴下接受录供时,遭5至6名警察恐吓。
报案内容指出,当女事主要求上厕所后,被一名身穿便衣的男性查案官陪伴。
“警察走入狭小的厕所后,叫我随他进去。”
“当时厕所只有我和这名男警察,没有其他人,然后他说想教我如何锁厕所门,尽管厕所只用了普通的门闩。”
“当时有一名女警在旁边,但她随后离开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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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事主指她在厕所时感到不适和害怕,尤其是作为女性,她感到她的安全受到威胁。
她补充,即使已完成录供程序,但基于警局外有声援集会,因此她一度不被允许离开警局超过一小时。
大马人民倡议组织(HARAM)日前也控诉,包括5名学生在内的8名社运分子,在警局外出席声援集会时,被警方拘留和录取口供,此举违反联邦宪法规定的结社与言论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