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州土地及矿物局总监费扎尔博士强调,“没收到税收单”的理由是完全无法被接受的,根据法律,土地及单位业者必须在每年1 月 1日至5月31 日期间缴纳地税及单位税;5月31日之后支付的任何款项都将受到罚款,而且长期不缴费可能会导致财产被没收。
他坦言,“我没收到税收单” 这句话是成了被罚款的欠缴业主最常说的理由,惟此理由是完全无法被接受的,因为每年必需缴税是法律义务之一(Legal Obligation)。
他接受《珍珠快讯》访问时指出,在其他州属如柔佛、森美兰、霹雳、马六甲、吉打、吉隆坡、雪兰莪及登嘉楼,已不再发放实体税收单;而槟州仍然保持发放实体税收单的形式。
槟州政府在去年12月宣布,凡在今年1月1日至2月28日前缴付地税和单位税的业主,其欠缴罚款将可获得100%豁免。
“如今已进入2月份,还没缴税的业主行动可要快了!持有6A罚单(地税)或11罚单(单位税)的业主,同样享有以上优惠。”
而凡在明年3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缴纳地税和单位税的业主,其欠缴罚款则可享有50%减免。
所以,他希望业主们应好好把握这次的罚款豁免优惠期,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后果。
未缴土地及单位税总额达3165万令吉
另一方面,费扎尔表示,透露,截至2024年12月31日,槟城未缴土地及单位税总额达3165万令吉,而未缴罚款则达3926万令吉。
他说,在2024年共有191块土地被没收,而有关土地价值估计有6747万令吉。
“根据《国家土地法典》第 97 至130 条,当局有权没收长期拖欠税款的房产,并归于政府。”
“而且,长期拖欠的业者除了土地被没收,建于该土地上的房产同样会被没收。”
他表示,失去土地的业主不仅会丧失其房地产,而且如果房产被抵押,还可能面临银行的法律诉讼。
此外,费扎尔也提醒,业主若已迁离住处而无法收到当局所寄出的税收单,业主有责任向当局更新资料。
“如果业主搬离了或者更换联系方式,应有责任更新有关资料,如今已可在网站轻松搞定更新事项,是非常方便的。”
地主与业主可通过县土地局或PgLAND网站:https://pgland.penang.gov.my/ ,以一次性缴清税款。若有任何疑问,可拨打热线联系槟城土地和矿业局(04-650 5849 或 04-650 5211)或亲临各县土地局获取更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