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报道/摄影:朱嘉俊
平日经常出现在意外事故现场,义务提供伤者送院前救护服务的义务急救员“救命哥”林明仁在新春期间随时候命,牺牲与家人团聚和同乐时光,为民众提供紧急救护!
林明仁(32岁)接受本报访问时表示,每逢佳节期间,公路意外事件的发生相续提高,为了顾及民众安全,他宁愿牺牲自己的时间坚守岗位,抢救在车祸中的伤者,以及将紧急救护资源留给特别急需帮助的民众。为了更快速为民众提供紧急救护,他骑摩托车到场提供救护,因此在塞车期间也无阻其救护服务。
他说,本身在救护领域有逾10年经验,早前在民防部队服务,目前个人义务进行救援服务,都是自掏腰包购买急救用品,尽管每月仅有近2000令吉薪金,但在过去数年他省吃俭用花了近2万令吉购买各类救援设备。
自购AED不后悔
5年来救约60人命
林明仁表示,本身没后悔选择花费8800令吉,分期付款2年买下一台自动体外除颤器(AED),而这台用在进行心肺复苏术(CPR)的AED,在过去5年,共拯救了约60人的宝贵性命。
“我目前拥有的配备有基本医疗和药品的医疗箱,内有AED、氧气瓶、药包等,以便可以在路上争分夺秒挽救每一条生命,除了这些还有自费购买的急救工具,包括电锯、救生衣及救生绳子。”
他指出,据了解,有部分的政府医院救护车救援服务遭人滥用,包括肚子痛、牙痛,这种不属于急救的情况都呼叫救护车,若人人都错误运用这资源,就会导致其他紧急个案失去了抢救机会。
骑救护摩托车前往现场
林明仁透露,他拥有CPR和AED训认证,他随身携带AED,并以自己的摩托车充当救护摩托车前往事故现场。
他在过去经常接到有关心脏骤停的紧急电话,包括之前一名在亚依淡巴刹卖衣服的40多岁小贩,突然晕倒不省人事,他及时到场进行CPR及使用AED急救,才保住了对方的性命,但不幸的是对方住院一周后,还是因心脏病离世。
无论如何,他认为,作为义务急救人员必须尽早抵达现场,在医疗人员抵达前对伤者进行急救,同时必须掌握急救知识和运用急救设施,分秒必争与死神赛跑,第一时间抢救更多生命。他的任务是让患者重新呼吸,尽力让每一个人都能生存下去,他希望用微薄之力守护更多人的生命安全。
冀政府制定法律
保护义务救援员
林明仁希望政府制定一项法律保护参与义务工作的救援队员,并设法给予他们保障,避免发生救援无效时,无故遭他人起诉,蒙受不公平对待。
“在救援过程中,无论是义消队或非政府组织成立的救援队,常会遇到被指责和责骂,如救援人员在意外现场进行CPR施救不果时,一些死者亲属诬赖救援队,甚至控告他们乱用方法才导致发生死亡事件的情况。”
由于目前林明仁的救护地方设在家里,他每次接获投报后只能从家里出发,他需要众人给予认同与支持,提供一个方便的地方,让他可以接获投报后,随时出发赶往现场提供服务,以永续性帮助更多的生命。
若面对紧急事故需要援助,可联络救命哥热线:016-4251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