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可协助申请社险索取更高的赔偿额,33岁巫裔男子涉嫌欺骗5个人,周一(1月27日)在北海法庭面对5项欺诈指控,被判罚款18万8000令吉。
有关5项交替控状指出,被告莫哈末阿菲扎(JENTAYU TUJUH 风险投资公司老板)被指于2017 年至 2023 年期间,位于威中诗布朗再也一带,欺骗了5名人士,声称可以协助他们申请高额赔偿,有关医学委员会对永久性残疾(HUK)所做出的社险的评估报告,并诱使他们交出分别1万9000至5万7000,合共18万8000令吉,以通过银行汇款交予他的公司。
被告因此触犯了刑事法典417条文(欺诈),一旦罪成,可被监禁最高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原在刑事法典第420条文(欺骗)下被控,此条文下一旦被定罪,可面对监禁至少1年,最高10年,及鞭笞或罚款。被告对于上述的控状全否认有罪,并选择在上述交替控状(pertuduhan pilihan)下,认罪。
被告代表律师普文向法庭求情时指出,被告目前单身,但是家中的长子,家有双亲需承担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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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被告母亲是名家庭主妇,父亲患有心脏病刚动完手术,而被告患有血压高,是名初犯且俯首认罪,希望法庭基于被告认罪为法庭省下时间与金钱,给予被告一个轻判。
主控官诺阿祖拉副检察司则要求法官给予被告一个合理判决,因被告骗取他人金钱涉及一笔大数额,并且涉及公众利益。
地庭法官祖哈米裁决被告罚款共18万8000令吉;若被告不缴交罚款,则需以56个月监禁作为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