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青年在路面把点燃的炮竹放在路过轿车车身,造成轿车出现损毁,警方据情拘捕2男助查。
根据一段在社交平台流传的行车纪录器视频画面时间显示,案发时间是周五(24日)下午1时09分,女司机乘车途中,两名男子在路中央点燃炮竹。
突然,其中一名男子把炮竹放在轿车引擎盖上,待女事主高声警告才移走,但炮竹已开始燃放。
女事主这时一边驾车,一边警告已录制案发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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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证实当天晚上8时06分,接到26岁女事主在雪兰莪州巴生南警区总部的报案。
巴生南警区主任谢鸿方助理总监周六发表声明,两名男子在沙布丁29路点燃炮竹时,其中一人把炮竹放在事主的轿车上。
他表示,当事主当场责备后,对方一人随后把炮竹拿起来,复让炮竹在地面燃放。
“有关事故造成轿车的防撞杆和车身出现轻微损毁,事主的行车纪录器也拍摄到案发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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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鸿方表示,当天午夜11时30分,警方拘捕两名18与21岁疑犯助查,两人皆没有犯罪前科;他们被延长拘留至下周一(27日)助查。
警方目前援引刑事法典第427条文(蓄意破坏)和1955年轻微罪行法令第3(5)条文查案。
知情者受促联络巴生南警区总部(0333762222)或临近警局,提供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