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吉政府建议强制州内所有广告牌和招牌附加爪夷文,雪州前行政议员刘天球在脸书贴文提出看法,他认为爪夷文不具商业价值用途,可以鼓励使用,但不应强制用在商业招牌。
他写道,“如果吉打州来真的,我建议政党或华社勇敢地提告。”
“彭亨州火箭已经勇敢地带头做了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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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马来媒体《大都会日报》报道,吉打州地方政府事务行政议员曼苏表明吉打政府建议强制州内所有广告牌和招牌附加爪夷文,其他语言文字也可以作为广告牌上的第三种文字。
他说,吉打州法律条例中,已列明鼓励吉打子民使用爪夷文,因此一旦强制招牌附加爪夷文也符合条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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