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指他聘请外部公关公司,以便向更广泛的民众传达政府的政策。
在2011年至2014年,纳吉以私人银行户头的支票向数家公司支付款项,包括Semarak Konsortium Satu私人有限公司(2200万令吉)、ORB Solution私人有限公司(200万令吉),以及丹斯里拿督林顺平(24万6000令吉)。
这3家公司分别为他写演讲稿、处理社交媒体,以及林顺平为协助纳吉管理脸书两家公司的中间人。
纳吉是于今日(14日)为其一马发展公司案进行自辩时,如是指出。
“我需要一个不同的平台来向公众发送(有关政府政策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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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吉指只通过主流媒体,无法向人民传达所有政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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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控官卡玛峇哈林则询问纳吉,首相办公室难道无法完成相关事务,纳吉表示社交媒体管理需要专业的知识,这已超出了首相办公室所能提供的范围。
如其演讲稿,纳吉指他需要英语水平高的专才,而这在公务员中很难找到。
纳吉被控25项控罪,其中4项为滥权贪腐罪,涉及22亿8293万令吉,其馀21项洗钱罪,则涉及相同金额的接收与转移非法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