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指出,自己不曾因为政治献金而发感谢函给沙地阿拉伯王室成员。
他今日(10日)就一马发展公司(1MDB)案出庭作证时,承认在2011年接到由当地王子费沙,汇出的2000万美元。
他说,自己认为费沙是接到已故阿都拉国王的命令,转账这笔汇款。
“王室成员(如费沙王子),不会自己亲自出马。”
对于副检察官卡玛的提问,即为什么在接到汇款后没有回涵致谢,纳吉表示所有的信函都需要经过外交部,而且这是敏感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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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玛:在马来风俗里,我们在接到别人的施予或贡献后,不是应该要致谢吗?
纳吉:这是我的私人事情。
纳吉告诉法庭,自己在2010年与阿都拉国王会面后,便告诉当时的私人秘书拿督阿兹林,需要开通银行户头来接受该笔汇款。
他续说,在逃商人刘特佐告诉自己,该笔援助资金接近10亿美元。
“阿兹林(私人秘书)向我介绍谢德光(大马银行时任董事经理)。”
纳吉曾在该银行开设储蓄和来往户头,这两个户头在2013年关闭,随即在同一年另外开设3个来往户头。
他说,自己不晓得费沙王子是怎么知道自己的户头资料并汇款,而这可能是刘特佐告诉费沙王子。
卡玛:谁告诉你汇入资金的事情?
纳吉:我认为是谢德光。
承审法官拿督柯林择定在1月13日续审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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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吉在这次提控中被控25项罪名,有4项是滥权贪腐罪且涉及22亿7000万令吉,另外21项罪名是接收与转移非法收益。
纳吉被控于2011年2月24日至2014年12月19日期间,在吉隆坡武吉锡兰的大马银行犯下滥用职权罪,其它的洗黑钱罪名则被控于2013年3月22日至2013年8月30日期间,在同一家银行犯下罪行。
纳吉是在2018年9月20日被控,刑事案审讯则在2019年8月28日开始,检方共传召50名证人出庭作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