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证实从杀害角度,调查周四(2日)接到最新一宗在马大校园发生的猫只遭残害案件!
吉隆坡副总警长拿督阿兹礼说,警方自去年12月17日迄今,共接到5宗猫咪遭残害案,其中第一和第二宗案件证实是猫只遭野狗咬死,第三和第四宗案件的猫只,并非人为虐待致死,而是内脏重伤失血过多死亡。
他周五(1月3日)在兽医局官员的陪同下,在吉隆坡警察总部召开临时记者会时说,警方在这4宗案件里,已向11人录取口供,分别是讲师、大专生、辅警、动物爱护者和兽医。
他说,至于最新一宗案件,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428条文(杀害或残害动物)查案。
他指出,警方已经录取3人口供,分别是事主、事主朋友和有关学府的保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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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他拒绝透露案件是否涉及刑事成分,仅指警方还在调查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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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解释,援引此案是可以让警方介入调查。
“如果从动物福利法令的角度调查的话,调查方向会更加偏于兽医局的调查工作。”
出席者还有吉隆坡警察刑事调查局主任拉扎礼高级助理总监和十五碑警区主任古马沙礼曼助理总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