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货店拒绝出售津贴包装食用油给顾客,吉打州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局接获投报后,出动执法人员乔装成顾客上门揭发店家的行为,并从店内搜出共17公斤,总值42令吉50仙的津贴包装食用油,当场充公。
吉打州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局主任莫哈末尼占周五下午发文告说,当局接获民众投报指瓜拉尼浪一家杂货店拒出售1公斤津贴包装食用油给顾客,于是在本月2日上午11时15分出动执法人员乔装成顾客上门展开取缔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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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执法人员到该家杂货店后,一名20岁本地女子所打理的该家杂货店告知津贴包装食用油已经没有货。
他说,随之当局执法人员进一步展开检查,并发现店内藏有17公斤,总值42令吉50仙的津贴包装食用油,当场充公。
他说,当局援引1961年供应管制法令(122法令)第21条文调查此案,一旦罪成者,可被判罚款不超过100万令吉,重犯者可被发罚款不超过30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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