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大人!我感到后悔,我认罪!”
因不满拖车员拖走欠下20个月车贷摩托车而怒烧摩托车的巫裔女子,周一(12月30日)被控蓄意纵火含泪向法庭俯首认罪,案定明年1月14日宣判。
早前,当被告从看守所被押进法庭已眼睛匡红,尔后在被告栏对控状承认有罪时相信感到后悔而哭泣流泪。被告认罪后,出席旁听的数名被告家属也哭了起来。
被告是炸香蕉小贩扎娜杜拉菲达(43岁),在太平地庭被控于今年12月26日下午约3时50分,在太平保阁亚三清真寺路蓄意纵火焚烧一辆价值7000令吉,属于再纳都沙基拉(22岁)的本田RSX摩托,并意识会对该摩托造成损坏。
被告此举已抵触刑事法典第435(蓄意纵火)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处入狱高达14年及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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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纳比莎在被告承认有罪后,将案件定于明年1月14日作出判决,并允许被告以4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同时禁止被告骚扰及联系此案的受害人。
此案主控官为慕哈末法米副检察司。被告则由国家法援基金会律师黄慧君辩护(译音)。
控方向法庭提出被告以2万令吉保释,同时不可骚扰及联系此案的受害人,直到案件审讯结束。
被告向法庭求情时表示已后悔其犯下的行为,要求法庭降低保释金,因其每月收入只有1000令吉,而且还要照顾家中的孩子及中风的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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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日前报导,涉事女子已20个月未支付摩托车贷款,因不满拖车员要拖走,于是在太平保阁亚三清真寺路段泼洒汽油,点燃纸张怒烧摩托车。
警方在接获拖车员的投报后,于12月26日晚上7时30分左右,逮捕了涉事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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