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泰籍电召车女司机在玻璃市加央地方法庭,被控非法拥有34包1公斤补贴食油时认罪,法官判其罚款9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将被判处5个月监禁,且其轿车将被充公。
根据《前锋报》报导,49岁的被告莎米苍环是一名电召车司机,被控于2023年12月19日下午4时30分,在玻璃市加基武吉至旺吉辇路段拥有34包1公斤装的补贴食油,已抵触1974年供应管制条例第3(1)条文,即在没有执照下进行批发或零售统制品交易。
此案在1961年供应管制法令第21条文下及1974年供应管制条例第21(1)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2(1)条文被判刑。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3年、罚款最高100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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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认罪后,法官莎丽法判处罚款9000令吉,之后被告已缴付该罚款。
此案主控官是玻璃市国贸局官员S.姆坤坦,被告没有代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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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案情,执法员在一辆泰国车牌的灰色丰田Hilux Revo货车的后排座位下发现34包1公斤装的补贴食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