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律师公会主席莫哈末依兹里呼吁登嘉楼州政府及联邦政府,重新审视公开鞭刑的作法。
登嘉楼州政府将在明日(27日)对一名涉及幽会罪的42岁男子莫哈末阿芬迪阿旺进行公开鞭刑,这也是《2022年登嘉楼伊斯兰刑事法修正案》获得通过后的第一宗公开鞭刑案例。
对此,莫哈末俄兹里今日发表文告指出,该会严正关切此事,并表示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提法。
他表示,这样的惩罚是残忍、不人道且有损他人尊严的做法,将让人失去基本的尊严及尊重。
他强调,律师公会理解维护公共道德及社会秩序的重要性,但所有的惩罚都必须符合大马法治、联邦宪法及对人权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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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公开鞭刑并不是帮助受罚者反思及改过自新,反而是加重受罚者的羞辱与痛苦,让他成为公众的笑柄。
“这种惩罚严重损害个人尊严,也可能违反《联邦宪法》第5条文。”
莫哈末依兹里指出,公开鞭刑也已经超出了伊斯兰法庭的权限。
他解释,《1965年伊斯兰法庭(刑事管辖权)法令》(第355号法令)虽然允许鞭笞,但并未预设在公共场合执行这类惩罚。
他说,马来西亚一直希望成为一个因遵守人权标准,而受到尊敬的国家,但允许公开鞭刑已经违反了国际人权原则,包括《联合国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待遇或处罚公约》(UNCAT)中规定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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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多个穆斯林占多数的国家都,已经加入了《联合国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待遇或处罚公约》,因此马来西亚也应该跟上步伐。
为此,他促请登州政府及联邦政府重新检讨公开鞭刑的作法,通过审查和修订相关法令,确保进行适当、具有教育意义及尊重个人尊严的惩处。
“我们也呼吁全面废除马来西亚体罚制度。司法必须努力在道德、同情及法治之间取得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