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涉嫌猥亵小学女生的课外活动副校长于周四被控两罪,法庭在被告否认有罪后,允准被告保释及将案定于1月17日过堂。
37岁被告郑灶德(译音)的第一项控罪,是被控于2024年9月11日,在斯里佳邦镇一所小学课室里性侵犯一名12岁女学生,从后面拥抱女生并亲吻女生的嘴。
第二项控罪,被告被控于9月26日早上6时40分,在同一所学校的另一个班级课室对同一受害者犯下同样的行为。
被告因此抵触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4(a)条文;一旦被判罪成最高可判处 20年监禁和鞭刑。同时,控罪也在同一法令第16条文下同读,罪成者可追加5年监禁和不少于2下鞭笞。
被告在聆听控状后否认有罪;主控官库拉图艾尼副检察司建议法庭以不少于5万令吉的保释金,以及法庭认为适当的附加条件,让被告保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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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被告的律师迪巴则要求法庭允许最低保释金,理由是被告每月收入7000令吉,需要赡养母亲和3个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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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巴在求情时也说,被告的母亲今年61岁,其弟弟则患有精神障碍,而被告还患有高血压和糖尿病,并且在整个调查过程中给予警方良好的合作。”
怡保地庭法官贞莎米拉随后允准被告以7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而附加条件是在月初到警察局报到,并且在案件完成之前不得打扰受害人。
法庭同时将此案定于明年1月17日过堂,以提交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