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交媒体发表批评教育部长法丽娜有关大马教育文凭考试言论的一名宗教局官员,遭霹雳州伊斯兰宗教局采取行动对付。
霹雳州伊斯兰宗教局发文告表示,当局将根据《1993年公务员条规(行为及纪律)》第19(1)条文采取严厉行动,籍此警惕其他公务员引以为鉴,在使用社交平台时具备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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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告说,该局对涉事官员在社交媒体批评教育部长感到遗憾。针对此事,该局已向所有相关人士作出道歉,并会采取严厉措施确保此类事件不再重演。
文告也说,涉事官员所发表的言论,纯属该官员的个人意见,并不代表霹雳州伊斯兰宗教局。
早前,前迪迪斯容州议员哈斯努揭露有关涉事官员在社交媒体的贴文,并对有关该官员的言论提出质疑。他随后与该名官员进行会面,以获得针对该贴文的解释,该官员事后针对有关贴文发布道歉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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