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绒一间商店涉嫌储存超出准证规定的1公斤包装食用油,遭霹雳州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局上门取缔,充公总值约4567令吉的食用油。
霹雳州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局局长拿督卡马鲁丁发文告指出,该局在接获民众的举报后,前往该间双层商店探查,发现该店是拥有统制品供应执照(CSA),允许储存糖、食用油和面粉各500公斤。
他透露,在执法人员进一步检查发现,在该店储藏室的楼梯间内放置了870公斤各品牌1公斤包装食用油及87公斤不同品牌瓶装食用油,检出的食用油含量超过许可证规定的限量。
他表示,一名现年38岁的本地男子向执法人员承认是店主,并了解该局展开的执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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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披露,该局在1961年供应管制法令第10(1)条规展开取缔,并现场充公总值4567令吉50仙的食用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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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此案在1961年供应管制法令和1974年供应控制条例调查,在1961年供应管制法令下一旦被定罪,个人可被罚不超过10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违例的公司,罚款不超过200万令吉。
该局呼吁民众,若发现任何非法售卖津贴燃油或统制品活动,可向该部投诉: WhatsApp 019-279 4317 / 019-848 8000、网站投诉 e-aduan.kpdnhep.gov.my、 呼叫中心:1-800-886-800、电邮:[email protected] 或. Ez ADU KPDNHE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