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检察署驳回自闭儿扎恩的父母寻求检讨其疏忽照顾控状,所提呈的陈情书。
副检察司拉惹再祖法丽达今日(6日)告诉地庭法官莎莉扎,此事已告知再因和伊丝玛妮雅的新委律师。
“(早前)择定在今日过堂告知陈情结果,我方已参阅之前律师的陈情书,最终决定驳回。”
皆29岁的再因和伊丝玛妮雅于6月13日在地庭面对一项疏忽照顾扎因(6岁),可能导致他受伤的控状,惟这对夫妻不认罪。
他们被指于2023年12月5日中午12时至12月6日晚上9时55分之间,抵触《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疏忽照看孩子使其暴露危险中),可在相同法令第31(1)条文下被治罪,并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
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最高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0年,或两者兼施。
拉惹再祖法丽达续说,控方要求本案在控辩双方商定的日期,也就是明年1月10日过堂,以在开审前更新整理所有的本案相关文件。
“与案件有关的光碟尚未提交,因为它们仍由鉴证单位保管。控方将在上述建议的过堂日期之前,提交所有(辩方)要求的光碟和其他文件。”
再因和伊丝玛妮雅的辩护律师哈烈斯说,除了光碟,还有一份与解剖有关的鉴证报告,其中有从死者身上采集用于分析的样本,但尚未交予辩方。
“至于此前择定的审讯日期,我们希望法庭将2025年1月21日至24日的审讯日改期,因为我们另有涉及一名警官的续审案件。”
“我们已将此事告知控方,他们不反对。我们也已调整其他日期,以取代上述日期。”
莎莉扎指出,控方必需在2025年1月10日案件过堂之前,向辩方提交包括光碟和鉴证报告在内的所有文件。
“法庭将腾空2025年1月20日至24日的审讯日。因此,将由2025年2月3日至7日开审,(接着是)2月17日至21日,以及同年3月10日至14日。”
哈烈斯稍后对记者说,他昨日才受委为再因和伊丝玛妮雅的律师。
“我的两名当事人都要证明自己的清白,并期待明年2月开始的审讯。”
他补充,之前的律师是在11月19日提呈陈情书。
另外,律师法米阿都莫因受询时对记者说,根据两名被告的指示,他从12月4日起,已不再代表这对夫妻。
扎恩在去年12月5日失踪后,由居民发起的搜寻行动于翌日晚上10时,在扎恩住家附近的小河旁发现其遗体。
经过法医剖验,发现扎恩的遗体颈项有明显的勒痕,身体也有防御性伤痕,警方把溺毙猝死案改为谋杀案调查。
来源:马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