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63岁拿督试图闯入前合伙人的住家,以索取销售奔驰汽车的押金,还进行恐吓,周四早在加央推事庭面对两项控状时认罪,推事阿娜罗扎娜判处被告罚款55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将以14个月监禁替代。
根据控状,被告奥达曼于2023年8月29日晚上约10时23分,在玻璃市亚娄杜津巷赛胡仙路,未经允许攀爬前合伙人住家的篱笆,试图撬开滑动门进入住家,但未能成功,随后,还威胁对方。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447条文(刑事入侵),罪成者可判监禁最多6个月,或罚款3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第二项控状指被告以恐吓行为导致前合伙人感到害怕,抵触刑事法典第506条文,罪成者可判监禁最多7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在法庭上,被告对两项控罪均认罪,推事决定对第一项控罪罚款2000令吉,若无法缴付则判监禁6个月;第二项控罪罚款3500令吉,若无法缴付则判监禁8个月。
被告的辩护律师阿紫拉在法庭上求情时指出,被告需要照顾四名仍在大学就读的孩子,以及患有哮喘和经络疾病的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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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紫拉表示,被告曾经营小生意,但在疫情期间经营失败,造成经济困境,且这是他首次犯错,恳请法庭轻判。
此案件由阿丽雅苏紫拉副检察司主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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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案情,奥达曼因向前合伙人索取押金未果,认为对方在逃避,便试图强行进入其住家并进行威胁,但他在看到巡逻警察后,便逃离现场。
前合伙人与家人出于安全考虑向警方报案,警方于2023年10月5日逮捕奥达曼,他也承认了自己的行为。
奥达曼在法庭认罪,缴付罚款后步出法庭时,穿口罩遮脸避开镜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