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名中国籍男子在飞机上偷取他人钱财,今日被控时俯首认罪,各被判罚款2000令吉及3700令吉。
这两名中国籍男子分别是51岁的何大鹏(译音)和61岁的辛民(译音),被告何大鹏被控在11月21日,早上8时30时至8时40分左右,在飞机上偷取他人钱财2000令吉,因此抵触刑事法典379条文(偷窃)。
至于另一名被告辛民被控在11月24日早上10时30分左右,在飞机上偷取他人财物,即2万4000新台币及250令吉,因此抵触刑事法典379条文(偷窃)。
两名被告的代表律师莫哈末尤索夫求情时表示,2名被告皆没有犯罪纪录,而钱财已归还受害者,加上他们两人皆当庭认罪,希望法庭给予两人最低刑罚。
经过考虑,推事谢慧亭(译音)判决,被告何大鹏罚款2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监禁3个月;另一名被告辛民被判罚款3700令吉,若无法缴付,则监禁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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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根据警方早前提供资料,辛民在11月24日早上10时30分左右,于浮罗交怡飞往槟城的飞机航班上,被空服人员发现其行径可疑,即属于本地华裔男子背包曾被移位,而在检查后发现背包内的钱即250令吉和2万4000新台币已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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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服人员偕同保安人员将该中国籍男子辛民带往警局报警。
至于被告何大鹏偷窃事件发生在11月21日,早上8时40分,于槟城飞往吉隆坡的飞机航班,被一名空服人员发现鬼祟地在数著一笔有50令吉和100令吉的钞票,还有泰币钞票,然后放进衣服口袋中。
接著空服人员检查相关背包,发现该背包属于一名本地女子,而检查现包内约2000令吉被移动过,因此空服人员偕同保安人员将何大鹏带往警局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