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表示,挪用一马公司(1MDB)资金的真正主谋是前首席执行员拿督沙鲁、公司的管理层和在逃商人刘特佐,并不是他。
他今日(4日)在法庭,针对一马公司案提出抗辩时指出,根据文件的证据显示,上述3方才是主谋。
他续说,沙鲁无视董事局的指示与刘特佐勾结,挪用本应该用在与沙地石油国际公司(PSI)合资的7亿美元资金,自己也成了被告。
“难道他不幸运吗?如果我不是马来西亚的首相兼财政部长,他所处于的位置就不会是证人席,而是被告席。”
根据检方之前的指控,刘特佐是得到纳吉的授权下参与一马公司的不当行为;辩方则表示,纳吉对此毫不知情,反观是刘特佐和一马公司管理层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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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吉在抗辩期间,质疑沙鲁是听从在一马公司没有职权的刘特佐,所下达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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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自己不曾指示刘特佐授权给沙鲁,促成一马公司和沙地石油国际公司的合资项目,而这说也明了沙鲁是遵从刘特佐的指示,且没有向他确认。
“这强烈说明他在刘特佐的计划里是共谋,目的是额外从一马公司挪用10亿令吉。”
“很明显的是,这是一项精心策划的行为,试图不公平地把不知情,以及没有参与的我卷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