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指出,总检察长与检控官分权的中期报告,预计在明年提呈内阁进行讨论。
她指出,内阁在去年8月正式批准针对总检察长和检控官分权事宜,进行全面及详细的研究。
她表示,研究工作分为3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由特别遴选委员会、反对党、总检察署及法律事务部及特别研究组的代表,前往几个国家,如英国、澳洲及加拿大进行研究。
她指出,第二阶段则是由总检察署及法律事务部领导的特别技术组对落实法令、人员配置及财务进行全面探讨,并用一年的时间完成中期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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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第三阶段则是予沙巴和砂拉越政府及利益相关团体,包括马来西亚皇家警察、马来西亚皇家海关、马来西亚海事执法局、律师公会、沙巴和砂拉越法律组织、学术界人士及专家等进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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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莎丽娜是昨日(27日)在国会透过书面,答复土团党沙白安南国会议员卡兰的提问时,如是指出。
她说,目前首相署法律事务部正在为之前的研究准备中期报告,并预计在明年提呈内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