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州基设及交通事务行政议员再里尔强调,自己要在州议会上严正驳斥亚逸布爹州议员林冠英,有关“行政长官不应掩盖公共工程局官员错误”的说法。
再里尔周三在州议会的行政议员总结辩论时,直指上述说法,是对其作出“个人指控”,必须严正驳斥。
他在州议会上自澄说,自己过去曾有几次在有充份证据下,提出更换行政官员和工程师的要求。所以一旦真有官员犯错,自己会毫不犹豫采取行动。
“不过,在没有过错发生时,我一定会捍卫无辜的官员。”
他强调,这是自己作为州行政议员的责任,“是我对这事件的全部回应”。
亚逸布爹州议员林冠英周二(26日)在州议会辩论明年度财案时,重提峇眼国会拨款被挪用事件,不点名方式强调“行政长官不应掩盖政府官员违反政策指令的行为”。
林冠英也是峇眼国会议员,“挪用拨款”事件自上个月由前者点燃后,一直战火未熄。当时,峇眼国会属下的峇眼惹玛州议员朱悦权和峇眼达南州议员古玛兰也发文告指责。
这事件一度被部份政评人,上升为9月行动党党选林派败走后的“余波”,党内一度传出林派与再里尔关系,已大不如前。
只是,当再里尔在州议会上作出上述驳斥,以捍卫本身名誉时,林冠英没有在场。
林冠英周三早上有出席州议会,但记者于下午时段,便不见其踪影。据媒体向其他在场议员了解,林冠英约在中午后,已离开议会场。\
朱悦权:林冠英曾与工程部商讨峇眼道路修补事宜
再里尔驳斥指控时,峇眼惹玛州议员朱悦权一度打岔,直说:“我们一直没有责怪行政议员,(了解)这是公共工程部决定。”
朱悦权表示,在中央公共工程部批出560万令吉拨款予峇眼国会选区之前,林冠英曾偕州议员与工程部开会,针对峇眼区内数条严重损坏道路,要求修补。
“当时,官员一如既往说没钱。峇眼(林冠英)于是亲自致函工程部长要求。拨款下来后,滙报修补的道路,确都在峇眼选区内。”
只是,他说后来工程部却在没有知会下,将其中140万令吉用在牛汝莪区联邦路上,做法不够透明。
“在这一点上,我认为有必要改善。”
再里尔说,在官员滙报140万部份时,本身已指示官员,必须先行知会峇眼惹玛和峇眼达南(州议员),确保州议员可以了解。
“但最终决定是中央,槟州公共工程局官员只是执行。”
官员做法“符合逻辑 不存在任何恶意
针对亚逸布爹州议员林冠英的控诉,再里尔捍卫官员做法是“符合逻辑,而且不存在任何恶意。”
他说,所谓两次遭挪用说法,第一次2023年。公共工程部去年7月25日下放150万令吉拨款给予吉兰丹、吉打及槟州,3州各获50万令吉。
“槟城部份,有信函注明悉数用于峇眼国会选区。工程项目及地点由该部规定,槟工程局没做任何改变。”
他表示,第二宗则是560万令吉一次性特别拨款,给峇眼国会选区重铺FT001联邦公路。
“从珍菲市路(Jalan Chain Ferry)、峇眼亚占路到日落斗哇路(Jalan Teluk Air Tawar)都是同一条FT001联邦公路。”
他说,分别只是珍菲市路和峇眼亚占路均在峇眼国会选区范围,日落斗哇路在与峇眼毗连的打昔牛汝莪国会选区。
因此,他指出,公共工程局认为应全路重铺,否则会让人民感觉“工,做一半不做一半”。
“我认为,工程局想法合乎逻辑,而且这才是真正顾及每天使用该条公路的人民福祉,不存在议程和任何恶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