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33庭周一就最大在野党共同民主党党首李在明涉嫌“教唆伪证”一案作出一审宣判,裁定李在明无罪。
李在明被指控在2018年至2019年间,在涉及自身的法院庭审中要求时任京畿道城南市市长金炳亮(已故)的秘书金镇成(音)作出对自己有利的证词,被韩国检方认为涉嫌“教唆伪证”而被起诉。韩国检方曾于今年9月30日,提请法院判处李在明3年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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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周一认定李在明没有“教唆伪证”嫌疑,金镇成因篡改部分案件事实被判罚金500万韩元(约1.59万令吉)。
继本月15日李在明因涉嫌违反《公职选举法》一案被判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后,“教唆伪证”案一审宣判是李在明身负数案中的第二项宣判。
李在明在庭审结束后表示,希望韩国政治能摒弃自相残杀和互相践踏,实现共存和共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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