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周一(11月25日)谕令内政部把去年充公价值超过6万4000令吉的172只骄傲系列手表,物归原主,还给瑞士手表商斯沃琪(Swatch)。
承审此案的法官拿督阿玛吉星表示,内政部于2023年5月,在没有搜查令的情况下充公这些手表是非法的行为,并指内政部是在搜查手表后,才宪报查禁Swatch的“性少数”(LGBTQ+)手表系列,这说明Swatch当时没有做出任何抵触法律的行为。
“这项禁止是在充公后再发布,说明了申请人的手表被充公时没有违反任何法律。因此,所有的手表将会在发出谕令当天起的14内归还给原主。”
虽然法庭没有谕令政府向Swatch做出赔偿,不过,法官指出,如果后者发现归还的手表有损坏,随时可以提出索赔的申请。
内政部是在2023年5月,援引《1984年印刷与出版法令》第7条文,搜查Swatch在全马各地专卖店,并充公总值6万4795令吉的172只骄傲系列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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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Swatch在接获内政部的通知后,得悉彩虹手表含有宣扬同性恋、双性恋、变性人及非异性恋群体(LGBTQ)的元素。
随即,他们决定入禀法庭,并指《印刷及出版法令》的“出版物”一词仅用于文件、报纸、书籍或任何印刷形式的材料,至于这些手表未被定义为“出版”的一种形式,也因此,内政部无权进入店内扣查,而他们充公行为属于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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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表示,被充公的手表中,部分型号已经在马来西亚销售超过一年,况且内政部没有事先通知Swatch有关于手表的投诉。
根据之前的报道,Swatch认为当时即将举行州选举,因而认为政府为了政治目的而试图展示“伊斯兰”信誉。
有鉴于此,他们向法庭申请庭令,要求内政部归还172只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