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登州议员祖莱达建议禁止青春期女性在公共场合表演言论,斯里德里玛区州议员暨行动党槟州妇女组宣传秘书陈汇萍表示强烈反对,并认为这项建议不仅明显侵犯女性的基本权利,更是赤裸裸的性别歧视,严重违背《联邦宪法》第8(2)条文所倡导的平等与公平精神。
她周六发文告说,宪法明确规定,任何马来西亚公民不得因种族、肤色、宗教信仰或性别而受到歧视。女性权利应当受到全社会的捍卫,确保每一位女性都能享有平等空间与平台,去展现才华与追求梦想。
“我们不能因性别或年龄缘故,让女性被边缘化,更不能接受任何打着保护旗号、实则剥夺女性权利的政策。这种提议本质上是在剥夺女性自由表达与参与公共活动的权利,进一步强化性别刻板印象,并限制女性的社会角色。”
此外,她对登嘉楼州禁止女性运动员参加2024年马运会女子体操与韵律操项目的决定表示,这同样是违宪,并剥夺了女性展示才华的基本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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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呼吁登嘉楼州政府摒弃这种倒退的建议,并采取积极措施支持女性发展,包括提供更多文化、教育、体育和经济平台,确保女性在所有领域都能平等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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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的声音、才华与贡献,应该被看见、被认可,而非因性别或年龄而被压制或忽视。”
“槟州行动党妇女组将继续为女性发声,拒绝任何形式的性别歧视与压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