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总检察署在前财政部长敦达因离世后,撤销对他未申报资产的控告,不过大马反贪污委员会表示他们依然在调查此案。
该委员会周五(22日)发文告表示,他们仍然在《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23条文,以及《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融资法令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AMLATFPUAA)第4(1)条文下调查此案。
“这次的调查涉及达因的遗孀杜潘奈依玛和他的家人,而调查重点是持有外国资产,外国资金追踪研究目前与国际机构合作积极调查此事。”
达因是在今年1月29日,在地庭被控没有遵守反贪污委员会通知申报资产,包括数辆豪华房车、公司股权和产业。
根据控状,达因被控提交的书面宣誓书蓄意不申报资产,不遵守反贪会于2023年11月14日交给他志期11月8日的通知书条款。
他被控于2023年12月13日在反贪会总部犯下上述罪行,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36(2)条文,一旦罪成,可判监最高5年以及罚款最高10万令吉。
没有申报的资产包括国民信托基金公司(ASB)及国民信托基金(ASN)银行户口,以及7辆豪华房车包括一辆劳斯莱斯 2 Axle Rigid Body、3辆马赛地、捷豹XJS HE、奥斯汀莫里斯及福特Perfect。
另外,他拥有38间公司股权和25个产业包括公寓、房屋及酒店,其中18个产业在吉隆坡及雪兰莪,彭亨及森美兰有3个产业,以及吉打一个产业。
杜潘奈伊玛则在本月23日被控同样罪行,没有遵守反贪会要求申报资产,包括Ilham大厦,以及吉隆坡和槟城产业。
随着达因的离世,总检察署表示不想继续提控去世的达因,而撤回涉嫌触犯《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36(2)条文的指控,地庭法官阿祖拉则根据《刑事程序法典》第254条文宣判达因无罪释放,并将退返保释金。
不过,奈依玛要求总检察长和反贪会,继续此案的审讯直至结案为止。
“我代表达因明确表明,无论发生何事,他都希望案件继续审讯,直到结案。达因期待着出庭的那一天,他毫不怀疑自己会被无罪释放。”
而反贪会则呼吁民众勿自行揣测此案,并给足够的空间,让执法当局可以在不受干扰下执行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