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华槟州志工团团长兼峇眼区会组织秘书林囸锋认为,面对拖欠国家高等教育基金贷款者,政府应提控顽固拖欠者,而非考虑终止借贷。
他认为,政府可以根据贷学合约,提控这些饮水不思源的毕业生,把他们绳之以法。
“就算不打工的毕业生,政府也可以通过内陆税收局,向通过创业、自雇、当零工、线上做生意、当网红等方式,而有固定收入的毕业生,把贷出的钱追回来。”
他说,若借贷人面临财务困难,政府作为债权人可以和他们沟通协商,尝试延长还款期限,绝对不能因此废除或中止前朝数十年来推行的贷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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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针对国家高等教育基金局(PTPTN)考虑暂停向还款率低于50%的大学课程提供贷款的课题,在今天发文告这么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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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强调,国家和政府提供贷款,是建立在信任基础上的行为,一方借钱时,必须承诺按时归还。
“如果借贷方没有按时还钱,已经构成法律问题,法律问题就用法律解决,政府可以根据《国家高等教育基金法令》所赋予的权力,指示雇主按月扣薪还钱。”
他说,政府不能因为一部分毕业生的错误,而惩罚无辜者。对于需要政府援助接受高等教育的莘莘学子来说,这是非常不公平也不负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