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0岁青年因闯入柔佛苏丹依布拉欣陛下的行宫破坏王室财物,而被判入狱两个月。
20岁的莫哈末卡玛鲁拉津,今日(21日)在峇株巴辖地方法庭俯首认罪。
根据控状,被告是在今年9月23日早上9时30分,闯入柔佛苏丹的行宫破坏财物,以及破坏居銮路的公共工程局门锁。
以上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457条文(破门行窃),一旦罪成,最高可监禁14年或罚款,如果重犯将会增加鞭笞。
来自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YBGK)的茜蒂法尔达,出任被告的代表律师。她以被告初犯以及还年轻为由,要求法庭把入狱时间从扣押当天(9月24日)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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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检察司法菈瓦希达则要求法庭判予适当的惩处,作为对这名年轻罪犯和公众一个警示,避免重演类似事件。
在此之前,主控官曾依据《刑事程序法典》第342条文,要求被告前往新山柏迈医院进行精神检查的鉴定报告。
推事苏海菈最终以公众利益为由,裁定被告入狱两个月,刑期从他被扣当天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