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印刷公司经理涉嫌在没有印刷执照及非法印刷色情刊物罪名下,在周五被控上法庭,但他否认有罪。
44岁的陈昌瑞(译音)涉嫌在今年6月21日上午10时,在没有获取内政部发出的印刷执照下,于蕉赖帝沙敦拉萨展开非法印刷和印刷色情刊物。
有鉴于此,他将在《1984年印刷机与出版法令》第3(4)条文下被控,一旦罪成,最高罚款为2万令吉,或监禁最高3年或两者兼施;同时,他也在同一法令的第4(1)条文下被控,判处与第3(4)条文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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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政部主控官莫哈末阿里夫建议每个控状以1万令吉,以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外出。
被告的代表律师亚当以当事人需要赡养家庭为由,要求降低保释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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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依扎拉里占最终以4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准允被告保释外出,并择定于2025年1月6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