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自残后坠楼身亡”案,根据警方调查,死者与男友在案发前因查看手机而争吵,期间双方皆用刀自残手腕,最终死者从公寓16楼坠下身亡。
事发后,女死者男友(18岁)和干姐姐(19岁)在周日(10日)清晨因尿检对毒品呈阳性反应被警方扣查,直至同日晚才获警方批准由父母保释外出。
案件没刑事成分 警列猝死案调查
东北县代警区主任李瑞式周一(11月11日)受询此案时透露,两人周日(11月10日)晚已被保释外出,此案件没有刑事成分,警方以猝死案角度进行调查。
此案周六(9日)晚上约11时45分,在发林一座公寓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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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男友和干姐姐在警局录供时,因尿检对毒品呈阳性反应,两人在当天清晨6时左右,在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15(1)(a)条文(使用毒品)下被扣查。
另外,女死者在14岁时已辍学,与男友皆无业,她生前与母亲同住,事发时母亲在外工作,父亲则在吉隆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