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亨王室成员伤人案有新进展,涉案的20岁彭亨王室成员与另外4名男子,周四在关丹推事庭被控蓄意伤人罪,惟他们皆否认有罪,获准每人以7000令吉保外候审。
5名被告分别是20岁王室成员东姑艾迪、39岁的聂诺希山、44岁的莫哈末符兹、44岁的莫哈末道菲、38岁的凯鲁阿兹哈。其中,东姑艾迪是彭亨王子东姑阿都拉曼的次子,也是彭亨苏丹阿都拉殿下的侄儿。
根据控状,5名被告涉嫌于今年6月6日在惹兰直落西色(Jalan Teluk Sisek)的马厩内,联合用刀致伤一名筑路工人阿利亚斯(44岁),抵触刑事法典324条文(蓄意伤人),并可在34条文下同读。
一旦罪成,涉案者可被判监禁最高10年,或罚款或鞭策,或任何两者兼施刑罚。
5名被告在代表律师陪同下出庭面控,他们聆听控状后向推事否认罪行,要求案件进入审讯。
- Advertisement -
- Advertisement -
主控官建议法庭把所有被告的保释金额设在1万令吉,同时每个月必须向附近警局报到,也不得骚扰案中受害者。
尽管被告律师向推事求情以减低保释金,惟推事拉惹诺苏芝安娜最终允许每人7000令吉保释金为条件,允许他们保外候审。
案件将在12月11日重新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