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市总警长拿督阿都哈林说,今年1月至10月,州内学生涉及性犯罪案多达43宗,受害者来自各年龄阶层的学生包括幼儿园生。
他指出,当中占最多的案件是涉及2017年性侵儿童法令(AKSTK)第14(A),多达20宗,当中19名嫌犯是中学生,受害者分别来自幼儿园(2人)、小学生(3人)以及中学生(15人)。
“其次是在刑事法典第376/375B条文(强奸/集体强奸)下的案件,共19宗,涉及8名嫌犯,19名受害者分别有18名中学生及1名大学生。”
他表示,猥亵案有2宗,嫌犯和受害者皆是大学生;刑事法典第376(3)条文(乱伦)案及肛交案则各有1宗,受害者分别是小学生及中学生。
阿都哈林于周三在玻璃市教育局资讯工艺中心(SSTP),出席玻州警方举办的“通过教育与安全意识预防犯罪”播客节目后,向媒体提供以上数据。
主讲者包括玻州教育局主任罗斯阿扎及马来西亚防范罪案基金会(MCPF)高级副主席拿督斯里阿育耶谷。
该播客节目也是玻州警方首次与州教育局联办,并会在玻州警方各社媒置顶,让大众可随时观看,从中提高安全意识。
此外,阿都哈林指出,今年1月至10月,玻州学生涉及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案有4宗,而涉及刑事法典第325条文(严重致伤他人)案则有2宗,共6宗。
他也指出,在刑事法典第420条文(欺骗)下的52宗网络罪案中,受害学生共损失46万562令吉12仙。
他补充,警方也在今年首10个月内,对学生开出2455张违反各种交通规则罚单,共有21名学生被逮捕。
玻教育局主任:发现犯罪行为 校方应立即上报
玻州教育局主任罗斯阿扎则说,玻州教育局遵守教育部制定的“霸凌和性骚扰管理指南”,以遏制州内中小学校园内的不道德行为。
他说,玻州教育局重视每宗涉及学生的案件,绝不妥协及容忍,他提醒校方一旦发现学生有犯罪行为,立即向该局上报,以尽快处理,避免问题持续恶化,如果隐瞒不报,情况只会变得更糟。
他也说,玻州教育局也时刻与警方学校联络官合作,提高学生的纪律并确保学生在校内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