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官被控去年年底撞死中五生案周二开审,主控官阿再尼占阿都阿兹副检察司告诉法庭,控方会证明被告是有意图致伤,及有关伤害是可足以造成受害者死亡。
此案原订周一在怡保高庭开庭审讯,但因被告更换代表律师,法官布宾达星将审讯展延至周二。
根据控状,45岁被告莫哈末纳兹里被控于2023年12月15日中午12时5分至12时40分,在怡保加迪花园第一路即靠近加迪国中致死17岁的莫哈末再哈利斯,触犯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
阿再尼占在陈词时表示,17岁受害者(死者)当时是遭被告驾车以高速驾驶,及无意减低车速情况下撞击,然而事发地点的车速时限只有每小时30公里。
“被告的行为是有意图导致受害者受伤,并足以造成受害者死亡,符合刑事法典第300(c)条文。”
“同时,被告的行为没有任何理由造成危险、死亡或灾难,也符合刑事法典第300(d)条文。”
阿再尼占也指出,受害者被撞及后当场身亡,而法医解剖报告也证实死者是遭撞伤以致死亡。
控方今天将会传召三名证人出庭供证(SP),他们分别是怡保警区交通调查及执法组投诉柜台值班的警员穆哈末阿兹夫丹尼尔、怡保警察总部仓库管理员莫哈末扎希尔、以及以及大马皇家警察实验室取证组调查官努化依鲁斯助理警监。
根据案情,此起事件是发生在怡保加迪国中前,17岁中五生莫哈末再哈利斯骑摩托从学校转入加迪花园第一路路口处,疑被一名警官驾驶的轿车撞至伤重不治。涉案警官被指疑不满死者踏油门制造噪音挑衅,在追逐下撞及死者。
死者被撞倒在地后仍有生命迹象,其当护士姐姐刚好经过施以急救,但最终仍宣告不治。
被告是隶属吉打州警察总部的警官,警阶为副警监,是于2023年12月18日在怡保第2推事庭面控谋杀罪,尔后案件于今年5月14日在怡保第二高庭过堂时,法官布宾达星将此案订于11月4日至8日、11月11日至15日、12月2日至6日、12月9日至13日、明年1月6日至10日、1月13日至17日,为审讯期。
案在审讯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