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货车和翻斗车超载,103名运输公司业者及持牌商用车运营商,被玻璃市陆路交通局执法组带上加央推事庭提控,罚款总额达75万1500令吉。
玻州陆路交通局主任法蒂玛说,他们因违反2010年陆地公共交通法令(APAD)第57(1)(b)(vii)条文,即允许司机超载,超出运输公司准证规定的载重限制。
“每个违法行为被判5000令吉至3万令吉罚款,累计罚款总额达75万1500令吉。”
她指出,该局特别行动小组在玻州边境的主要通道展开“商用车辆特别行动”扣查这些货车司机,并在2010年陆地公共交通法令下成功立案120宗超载调查。
法蒂玛于周三在玻璃市港口至樟仑26公里处巡视“商用车辆特别行动”时,这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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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从本月1日至28日的行动期间,共检查2万5997辆商用车辆,其中1254辆被开出2130张涉及各种违法行为的罚单。
她指出,违规行为包括逾期路税、轮胎磨损、刹车灯失效、黑镜等,同时也检查超载及涉嫌毒驾的货车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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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共77辆罗里被称重,其中56辆超载,同时64名被尿检的司机当中有4人对毒品呈阳性。
另外,法蒂玛说,在外籍司机特别行动(OPS PeWA)中,共有16辆违反我国交通规则的泰国货车及司机被捕,他们积欠总额3万1600令吉的罚单。
法蒂玛于本月30日退休,因此以上行动是她担任玻州陆路交通局主任的最后一场部门节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