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与一名友人聊天,友人凭自己经营公司和管理团队的经验,分享说团队最忌讳的是双标处事。有人说,双标对待雇员的雇主是不能让雇员信服的,雇员之间就会有相互的不满,相互猜疑和攻击,最终雇员只会设法讨好雇主,而不是把焦点放在如何把公司业务搞好。
友人的这句话让我联想到过去到现在国内所发生的事,似乎也在反映着很多议题的发生或持续延烧是因为双标看待事情所造成。
先谈近期发生的事,即隆市政局要本地男子与结婚22年的中国籍妻子搬离已入住14年的甲洞横街人民组屋,理由是外籍配偶没有权力享有入住人民组屋。据新闻报导,这是甲洞第二宗因外籍配偶而被令搬迁的案件。
若说人道主义,我国政府在这方面是做得不错的,好比我国给予巴勒斯坦人人道主义的协助,提供他们医疗援助,安排他们来马接受医疗。当时,就有一些人因觉得政府过度协助巴勒斯坦人而作出批评。当然,团结政府的领导人就批评反对巴人来马就医者是野蛮人,指没教养无人性。
那,怎么团结政府就不能人性化的处理本地人与外籍配偶结婚居住在人民组屋问题?如果是家庭收入已不符合住在人民组屋的条件,那还可以理解,然而怎么是用配偶是外籍人,所以就得搬离?难不成要夫妻两人分开住?况且这对夫妇已在那里住了14年都没问题,怎么今天是希盟团结政府当政就成问题了?
再有,便是在我国挥动其他国家国旗的事。我认同霹雳州大臣说的,任何外国人在国外挥动他们的国旗,并不是件不适当的事情,这情况常在国外的机会出现,比如在运动比赛,只要集会或举办的活动,只要符合和遵从现有的法律和条列,都不是犯法的。
我国人民也在国外的一些活动上挥动我国的国旗,因为我们为我们是马来西亚人而感到骄傲。
霹雳州大臣也强调,要是任何国人挥动其他国家的国旗,这才是错误的,因为这种行为像是尊崇其他国家一样。大臣的这番话,这不仅让人想起,教育部办校园挺巴活动上举其他国家的国旗。
同时,我也认同峇眼国会议员林冠英说的,挥舞中国国旗的都是中国留学生,在安顺斜塔一带游行活动上,参与活动的中国人挥舞中国国旗是不成问题的,引起争论是很不成熟和幼稚的,也希望国民让教育回归教育,把所有肮脏政治手段挡在校园外。这也让人想起,在校园内高唱 ABCD GST 歌曲的画面。当时是谁在校内教小学生唱 “GST”的歌?这也唤起了首名华人财长削减拉曼拨款一事。
种种事项看来,希盟团结政府是要双标到几时?双标真能为国家未来发展和国民团结带来好处?是要团结,还是要分裂?#